晋计生协发[2018]32号


各市计划生育协会:

根据省计生协《关于做好2018年度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通知》(晋计生协发[2018]13号)精神,在全省开展了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一年来,各级计生协落实责任,积极组织引导育龄群众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动了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开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通过逐级申报、评估,综合审定,省计生协决定,确认太原市小店区等11个县(市、区)为全省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市、区)。

希望各示范县(市、区)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计生协工作的重要指示,结合计生协六项重点任务,把基层群众自治与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健康山西建设、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相融合,创新工作理念、工作内涵和工作方法,重点围绕生育、家庭、健康、维权着力开展工作,将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常态化发展下去,切实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人民生活幸福和谐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2018年全省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市、区)名单


山西省计划生育协会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

2018年全省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市、区)名单11个)


太原市小店区

大同市云冈区

朔州市应县

忻州市繁峙县

吕梁市汾阳市

晋中市太谷县

阳泉市城区

长治市襄垣县

晋城市沁水县

临汾市蒲县

运城市垣曲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