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计生协办发[2014]9号


各部:

现将《山西省计划生育协会资产购置使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计划生育协会

2014年3月13日



资产购置使用管理制度


一、购置。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的购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大宗物品、设备及固定资产的购置需经办公会研究确定后由采购小组负责购置。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由秘书长批准后确定专人办理。

物品采购前,需由购置人填写《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审批单》,经秘书长或专职副会长审批后方可购置。

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向省财政厅政采处提供以下证明:一是采购人姓名、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基本情况;二是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三是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

不属于政采范围的,物品购置应有两人以上参与,需开具正式有效发票并附购物单价、数量等内容的清单,交财务部门办理报账手续。临时急需用品随时采购,其他无特殊情况不得先采购后补办手续。

二、验收、登记。财务人员要按规定根据购进物的性质、价值做好资产登记建账工作。物品管理人员要对购进物做好验收、登记、入库工作。发现帐物不符、物品残次的,一律退回。物品管理人员要定期与财务人员进行财产核对、正确反映资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以保证帐物相符。

三、领用。消耗性办公品的领用,由个人根据需要向物管人员办理出库领用手续。特殊贵重的消耗用品,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需经秘书长签字同意,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后方可领用。

四、保管、保养。照相机、摄像机、投影仪等贵重办公设备由专人集中保管、保养、使用并做好使用登记。设备发生故障需维修时,应填写《办公设备维修审批单》,经秘书长同意后,请专员人员检修,任何人不得擅自拆修。

五、凡涉及到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活动的,参照《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附件1: 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审批单

附件2:办公设备维修审批单

附件3:办公用品领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