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计生协办发[2014] 16号


各部:

现将山西省计划生育协会《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计划生育协会

2014年6月10日


山西省计划生育协会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制度


为维护广大育龄群众和会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实现省计生协工作新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载体,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并向社会公布省计生协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网址、邮箱及咨询电话。

二、充分利用传统节假日、“5.29”会员活动日、“7.11”人口日等契机,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帮助群众释疑解惑。

三、继续深入开展“走出机关,服务基层”访贫问苦的慰问活动。切实了解基层计生工作者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实际情况,真心实意服务群众。

四、进一步完善评议监督制度。定期组织思想觉悟高、群众基础好、工作能力强、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会员及群众代表评议计生工作,确保群众参与和监督渠道的畅通。

五、积极发动群众自觉落实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把基层群众自治与诚信计生结合起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六、加强群众反映强烈的计生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提供信息,反映群众呼声,发挥好省计生协桥梁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