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机遇 注重实效 以示范创建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

晋中市榆次区计生协

榆次区总人口63万,辖10个乡(镇),272个行政村,9个街道办事处,67个社区。自2014年6月,我区实施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以来,区委、政府高度重视,区计生局、计生协及全区计生干部共同努力,走出了一条符合榆次实际的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新路子,为计划生育工作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促进了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总体情况

项目启动以来,我们按照“强化领导,政策推动,部门支持,创新管理”的工作思路,把握机遇,注重实效,着力推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项目。目前,我区已建立基层计生协会组织343个,会员达到66401人,创建完成区本级示范村(居)275个,占全区村(居)总数的81%,其中创建国家、省、市级 “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40个。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能力,促进了我区计划生育水平的提升。群众的政策知晓率达到100%,政策兑现率达到90%,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3.09%;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措施落实率为91.05%,群众参与率为90%,通过测评,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主要做法

(一)以示范县项目创建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计生群众自治工作顺利开展。

1.党政重视,不断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自2014年6月,示范县项目落户我区以来,区委、区政府就将项目的实施作为新形势下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个重要抓手,为全区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我们以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名义出台了项目实施方案,区政府副区长王琳玉亲自挂帅担任组长,对示范县项目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每季度由计生局、计生协牵头召开由民政、财政、宣传、公安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健康发展。各乡镇(街道)也分别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确保了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层层推动,逐层落实。同时,完善考核机制,将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年终组织民主评议,激发了乡村两级参与和支持自治工作的热情。

2.加强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基层组织网络。我们在全市率先完成了区计生协 “参公、入序、三定”工作,组织部门为协会配备了一名正科级专职副会长,协会定编5人。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也积极跟进,全部按要求配备了协会秘书长,专人负责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形成了“区、乡(街)有协会,村(社区)、组有专人”的组织网络,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3.保证经费投入,不断深化项目开展的保障机制。区财政按照预算优先考虑、经费优先安排的“双优先”投入机制,采取单项列支、独立核算的办法,保证每年30万元经费用于协会工作、推动群众自治。在此基础上,区财政结合示范县项目追加配套资金15万元,确保示范县项目高效运作。区计生局还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每年对连续从事计生工作15年或累计20年以上的离岗村级秘书长增加补助500元,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协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以示范村(居)创建为抓手,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有序运行。

1.宣传发动到位,高标准做好起步工作。我们大张旗鼓地在全区开展了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项目启动仪式,邀请省、市、区三级领导对全区600余名基层协会会员和志愿者们作了动员讲话和专题培训。同时,我们把宣传工作贯彻到整个工作的始终,做到了六到位。即:电视专题讲座到位、广播宣传田间地头到位、宣传车街头巷尾到位、宣传品发放入户到位、现身说法示范到位、开展培训家家到位。去年以来,区、乡、村三级宣传培训会议达到375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通过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使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基本上达到了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2.执行程序到位,科学制定《村(居)规民约》。我们按照“乡镇(街道)指导、村(社区)制订、群众参与、注重实效”的方针,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在全区统一形成了“拟定初稿、研究讨论、征求意见、形成草案、乡镇把关、表决通过、公布实施”的“七步”工作法,依法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工作规范。特别是在权力和义务规定中,我们明确提出了“六原则”,即:上合法律法规、下合村情民意的原则;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原则;既“约民”又“约官”的原则;奖励与惩戒并举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重点突出,易于操作的原则,从而使《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有效突出民主性、合法性、双向性和实效性。

3.群众参与到位,确保《村(居)规民约》落到实处。一方面,在《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制定上,抓住群众参与这个关键。各级计生协通过开展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培训、村“两委”干部换届培训等形式,让基层干部充分认识到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的必要性。同时,通过召开村“两委”会、村小组会和群众大会,重点围绕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关心的福利分配、拆迁安置、“一人份”发放等热点问题,发动群众自主讨论、评议、修订《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群众主人翁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另一方面,在《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的执行上,抓住民主监督这个关键。各村(社区)将《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全部“上墙”、入户,确保家喻户晓。各乡镇(街道)分别成立了由党员、干部、计生协“五老”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对《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制订、公开、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多措并举确保群众的利益和权利得到保障。

在实践中,我们逐步总结了“八个一”的工作模式,即:一个公约作动力、一个网络管全局、一套制度作保证、一份协议管到底、一个服务要满意、一个监督作保障、一个公决解难题、一个标准搞评比。通过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开展,使村民达到了自我教育——宣传阵地规范化;自我管理——计生管理法制化;自我服务——优质服务系列化;自我监督——计生公开民主化。基层群众自治“四化”使该项工作初步走上了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三)以示范县项目实施为引领,注重工作融合,切实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再上台阶。

1.坚持基层群众自治与诚信计生相结合,推进“和谐计生”建设。我们将《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与《诚信协议书》同步修订,建立了“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诚信计生模式。在具体工作中,各村(社区)在计划生育管理以及优先优惠、优质服务等方面做出承诺,育龄群众在政策生育、选择节育措施等方面做出承诺,大家互相进行监督,共同遵守承诺,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热情空前高涨。截止目前,全区修订“村(居)规民约”共230个,其中新增条款174条,删减55条,新修订《诚信协议书》11324份。

2.坚持基层群众自治与幸福家庭创建相结合,提高计生家庭发展能力。我区各级计生协积极增加“自选动作”,惠及计生家庭。如区计生协为13300户计划生育家庭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金额39.9万元,赔付率达到了102%以上,切实增强了计生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乌金山镇聂店村在发放征地补偿款时,为209户独生子女家庭,每户增加1万元的奖励,独生子女家庭的另外多入100元的养老保险,达到了每人每年300元;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从60岁开始每月发60元的养老金、70岁的每月领70元、80岁的80元。北田镇计生协依托“万亩水果走廊”,建立了镇计划生育家庭果蔬培训基地,为计生户协调小额贷款24余万元,免费发放果苗5万余株,力求让计生家庭通过产业致富。

3.坚持基层群众自治与“生育关怀行动”相结合,帮扶困难计生家庭。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对一”牵手行动,包括区计生局、计生协班子成员在内的836名计生志愿者,结对帮扶困难计生家庭836户,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我们还对全区失独、伤残家庭进行了全面摸底,为151户计生特殊家庭开展了“送一份生日蛋糕、送一份意外伤害保险、送一份奖励扶助金”的“三送”活动,让这部分特殊计生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同时,积极探索计生家庭新型养老模式,协调财政、民政等部门,多方筹措资金40余万元,在乌金山镇聂店村改扩建餐厅、住宿、医疗、娱乐等房屋20余间,建成了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多功能宜居养老照料中心,对70岁以上计生家庭老人实行无偿服务。截止目前,全区已探索建立计生家庭养老机构7个,示范带动效应不断增强。

总之,经过半年多基层群众自治项目的实施,我们深切感到:该项目不仅在政府和群众之间构起了一座联系的桥梁,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而且也解决了政府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足的问题,有效化解了农村矛盾,维护了计生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转变了计划生育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实现了由行政管理为主向群众自治服务为主的转变,创新了基层社会管理模式,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问题和思考

虽然我区在计生基层自治方面做了些探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我们起步较迟、时间较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认识上还不到位。一些基层干部和不少群众对群众自治缺乏清晰的认识,存在着“上面热,下面冷,干部热,群众冷”的现象。二是村规民约、自治章程的制定和应用还不规范。有些村(居)修订程序不够规范;有些村(居)对育龄群众规定的义务多、权力少,奖扶政策得不到保障;甚至有少数基层干部对群众自治的内涵也不甚清晰,只满足于“公约上墙,合同进档”,不同程度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三是经费保障机制还不健全。一方面,村(居)秘书长和小组长没有稳定的工作报酬,开展各种帮扶救助活动也需要不少费用;另一方面,基层协会的开支又难以列入财政预算,这就给基层协会工作开展形成了制约。四是工作成效还不理想。在解决“政府所急、群众所需、协会所能”的问题上,面临诸多挑战,如:如何解决计生家庭养老问题、如何将流动人口纳入村(居)群众自治范围、如何解决失独、伤残家庭和计生困难户家庭的问题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的资源有限、财力不足、办法不多。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既面临卫生和计生合并,相对边缘化的挑战,同时又面临生育压力减轻、政策逐步放松的挑战,计生工作如何搞,计生协搞什么,是我们面对的共同课题。我们认为,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围绕“三个不能对不起”进行。一是不能对不起计生家庭户。应该说计划生育三十年,计生家庭户是做出贡献和牺牲的,如今计生户面临着子女少、失独、伤残带来的各种问题,尤其是养老问题,需要给于特别的关怀和关爱,否则,计生三十年就是失败的。二是不能对不起基层计生干部。基层计生干部在刮宫流产时期磨破嘴、跑断腿,付出很多,我们不能干“卸磨杀驴”的事情。三是不能对不起计生先进县(村)。由于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当年的计生先进县(村)不同层度存在着劳动力缺乏、经济萎缩、社会萧条、财政负担加重等问题,各级政府理应给于特殊的扶持政策。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的计生工作应该实现由强制性人口控制向人性化社会服务转变,作为县级计生管理部门,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人口控制,一手抓社会服务;而计生协的主要职能就是要抓好社会服务。为此,我区下步将强化四方面的工作:一要强化计生协在计划生育中的主力军作用,创新机制,主动而为。二要强化和拓展计生协的服务功能,发挥植根于群众的优势,主动承担“政府力所不能及、群众需而不能解”的问题。三要强化组织网络建设,重点抓好乡、村(居)组织建设,真正做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切实提高自治能力。四要强化政策保障机制,计生主管部门及其计生协要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计生家庭、计生干部、计生先进村的氛围,在经费投入、政策保障、社会协作等方面建立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