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计划生育协会是山西省委领导下协助政府动员广大群众促进人口发展、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和家庭保健的群众团体,是联系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的桥梁和纽带。二级预算单位。

第一部分  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

(二)指导全省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加强组织建设,发展志愿者队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具有自身特色的活动。

(三)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及服务工作,广泛普及有关性与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等科学知识。

(四)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独生子女、女孩健康成长和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帮助群众解决生育、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发展人口福利事业。

(五)组织会员群众依法参与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反映会员、群众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诉求,依法维护会员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七)开展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的其他活动。

(八)承办省政府和中国计生协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机构设置情况

山西省计划生育协会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2人,退休人员1人。2个内设机构:综合管理部和群众工作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山西省计生协 2017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5万元,同比减少0.7%。具体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6.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预算177.84万元。其中:

(一)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为123.25万元,包括:用于发放职工工资支出99.91万元,及公车改革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福利费、零星公用等公用经费支出23.34万元。

(二)计划生育事物支出——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5.8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0.24万元(独生子女父母奖金),

项目支出4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经费和事业发展类的项目支出,包括生育关怀、基层群众自治、青春健康等具体项目。较2016年减少11.2万元。主要是根据省财政要求压减20%的业务工作经费。

(三)行政事业单位医疗8.75万元。

第四部分“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山西省计生协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12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中国计生协交流、培训等。

二、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同,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根据《山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山西省计生协没有保留公务用车。


附件:1、2017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17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17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7、2017年“三公”经费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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