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于 优 化 生 育 政 策

促 进 人 口 长 期 均 衡 发 展 的 实 施 方 案


为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中 共 中 央 、国务院 关 于 优 化 生 育 政 策 促 进 人 口 长 期 均 衡 发 展 的 决 定 »(以下 简 称 «决 定 »),组 织 实 施 好 三 孩 生 育 政 策 及 配 套 支 持 措 施 ,结合 我 省 实 际 ,制定 本 实 施 方 案 .


一 、总体要 求


坚 持 以 习 近 平 新 时 代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思 想 为 指 导 ,立 足 新 发 展 阶 段 、完整准 确 全 面 贯 彻 新 发 展 理 念 、服务和 融 入 新 发 展 格 局 ,实施 积 极 应 对 人 口 老 龄 化 国 家 战 略 ,遵循 以 人 民 为 中 心 、以均衡 为 主 线 、以改革 为 动 力 、以法治 为 保 障 的 原 则 ,实 施 三 孩 生 育 政 策 及 配 套 支 持 措 施 ,改革 服 务 管 理 制 度 ,着眼 满 足 群 众 多 元 化 生 育 需 求 ,将婚 嫁 、生育、养育 、教育 统 筹 谋 划 、 综 合 施 策 ,提升 家 庭 发 展 能 力 ,推动 实 现 适 度 生 育 水 平 ,促进 人 口 长 期 均 衡 发 展 ,为全 方 位 推 动 高 质 量 发 展 、奋力谱 写 全 面建 设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国 家 山 西 篇 章 提 供 坚 实 基 础 和 持 久 动 力 .


到2025年 ,我省 积 极 生 育 支 持 政 策 体 系 基 本 建 立 ,服务管 理 制 度 基 本 完 备 ,优生 优 育 服 务 水 平 明 显 提 高 ,普惠 托 育 服务 体 系 加 快 建 设 ,每千 人 口 拥 有 3 岁 以 下 婴 幼 儿 托 位 数4.5个 ,普惠 托 位 占 比 达 60% 以 上 ,生育 、养育 、教育 成 本 显 著 降 低 ,生育 水 平 适 当 提 高 ,出生 人 口 性 别 比 趋 于 正 常 ,人口 结 构 逐 步 优 化 ,人口 素 质 进 一 步 提 升 .


到 2035年,我 省 促 进 人 口 长 期 均 衡 发 展 的 政 策 法 规 制 度 和 服 务 管 理 机 制 更 加 完 善 ,生育 水 平 更 加 适 度 ,人口 结 构 进 一 步 改 善 .优生优 育 、幼有 所 育 服 务 水 平 与 人 民 群 众 对 美 好 生 活 的 需 要 基 本 适 应 ,家庭 发 展 能 力 明 显 提 高 ,人的 全 面 发 展 取 得 更 为 明 显 的 实 质 性 进 展 .


二 、主要任 务


(一)平 稳 有 序 组 织 实 施 好 三 孩 生 育 政 策


1.依法 实 施 三 孩 生 育 政 策 .贯彻落 实 新 修 改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人 口 与 计 划 生 育 法 »和 «山 西 省 人 口 和 计 划 生 育 条 例 »,压实 各 级 党 委 和 政 府 及 各 部 门 主 体 责 任 ,全面 依 法 实 施 三 孩 生 育 政 策 ,建立 健 全 配 套 支 持 措 施 ,做好 政 策 衔 接 ,保障 三 孩 生 育 政 策 平 稳 有 序 实 施 .


2.清理 取 消 制 约 措 施 .取消社 会 抚 养 费 ,及时 清 理 与 三 孩 生 育 政 策 不 一 致 不 衔 接 的 相 关 规 定 .将入户、入学、入职等 与 个 人 生 育 情 况 全 面 脱 钩 .落实属地 责 任 ,依法 依 规 、平稳有 序 地 妥 善 处 理 历 史 遗 留 问 题 .


3.建立 健 全 人 口 服 务 体 系 .以“一老一小 ”为重 点 ,以问题 和 需 求 为 导 向 ,统筹 推 进 城 乡 基 层 服 务 管 理 体 系 和 能 力 建 设 ,大力 发 展 成 本 可 负 担 、方便 可 及 的 普 惠 性 养 老 托 育 服 务 , 建 立 健 全 覆 盖 全 生 命 周 期 的 人 口 服 务 体 系 .以方便群 众 为 落 脚 点 ,进一 步 优 化 生 育 登 记 等 服 务 事 项 办 理 ,全面 推 行 全 程 网 办 、跨省通 办 .加强生 育 咨 询 指 导 和 服 务 .推进出 生 医 学 证 明 、儿童预 防 接 种 、户口 登 记 、医保 参 保 、社保 卡 申 领 等 “出生 一 件 事 ”联办.


4.加强 人 口 服 务 队 伍 建 设 .优化基层 人 口 综 合 服 务 管 理 职 能 ,增强 抚 幼 养 老 功 能 .乡镇(街 道 )要明 确 承 担 人 口 服 务 工 作 的 机 构 和 人 员 .村(社 区 )要有 人 负 责 ,明确 工 作 职 责 ,落 实 工 作 报 酬 .


5.建立 健 全 人 口 监 测 研 判 机 制 .落实国家 生 命 登 记 管 理 制 度 ,健全 覆 盖 全 人 群 、全生 命 周 期 的 人 口 监 测 体 系 ,建强 基 层 监 测 网 络 队 伍 .加强全 员 人 口 数 据 库 建 设 ,实现 教 育 、公 安 、民政、卫生健 康 、医保、社保和 统 计 等 部 门 人 口 服 务 基 础 信 息 融 合 共 享 、动态更 新 .健全人口 预 测 预 警 制 度 ,跟踪 监 测 全 省 生 育 形 势 和 人 口 变 动 趋 势 ,深化 人 口 与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等 重 大 问 题 研 究 .


(二)提 高 优 生 优 育 服 务 水 平


6.保障 孕 产 妇 和 儿 童 健 康 .加强妇幼 保 健 机 构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大力 推 进 省 市 县 三 级 妇 幼 保 健 机 构 标 准 化 建 设 和 规 范 化 管 理 ,重点 加 强 妇 产 科 医 生 、儿科医 生 、助产士 、妇幼保 健 人员 等 紧 缺 人 才 培 养 ,市县 均 要 有 1 所 标 准 化 的 妇 幼 保 健 服 务 机 构 ,力争 通 过 3 至 5 年 的 努 力 ,市级 妇 幼 保 健 院 达 到 三 级 标 准 ,县级 妇 幼 保 健 院 达 到 二 级 标 准 .乡镇卫 生 院 和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机 构 均 应 配 备 妇 幼 保 健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专门 从 事 妇 女 儿 童 保 健 工 作 .加强对 村 医 的 基 本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能 力 培 训 ,切 实 做 好 妇 幼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工 作 .全面落实 妊 娠 风 险 筛 查 与 评 估 、高危孕 产 妇 专 案 管 理 、危急 重 症 救 治 、孕产 妇 死 亡 个 案 报 告 和 约 谈 通 报 等 母 婴 安 全 五 项 制 度 ,完善 省 市 县 三 级 危 重 症 孕 产 妇 、新生儿 救 治 体 系 ,加强 儿 科 建 设 ,确保 孕 产 妇 死 亡 率 、 婴 儿 死 亡 率 和 5 岁 以 下 儿 童 死 亡 率 控 制 在 规 划 目 标 之 内 ,守 住 母 婴 安 全 底 线 .加强对儿 童 青 少 年 近 视 、营养不 均 衡 、龋齿 等 风 险 因 素 和 疾 病 的 筛 查 、诊断、干预.做好儿 童 基 本 医 疗 保 障 工 作 .


7.加强 出 生 缺 陷 防 治 工 作 .健全以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为 基 础 、妇幼保 健 机 构 及 妇 女 儿 童 专 科 医 院 为 骨 干 、三级综 合 医 院 为 支 撑 ,贯通 省 市 县 乡 村 “五位 一 体 ”的出 生 缺 陷 综 合 防 治 网 络 .落实三级 预 防 措 施 ,构建 覆 盖 城 乡 居 民 ,涵盖 婚 前 、孕 前 、孕期、新生儿 和 儿 童 各 个 阶 段 的 出 生 缺 陷 防 治 体 系 .加强 相 关 知 识 普 及 和 出 生 缺 陷 防 控 咨 询 ,持续 开 展 免 费 婚 前 医 学 检 查 、免费孕 前 优 生 健 康 检 查 、免费 产 前 筛 查 与 诊 断 等 服 务 , 扩 大 新 生 儿 疾 病 筛 查 病 种 范 围 ,促进 早 筛 早 诊 早 治 .动员社 会 力 量 ,广泛 开 展 遗 传 代 谢 病 、先天 性 结 构 畸 形 、功能 性 出 生缺 陷 等 救 助 项 目 .


8.规范 人 类 辅 助 生 殖 技 术 应 用 .严格按照 规 划 要 求 设 置 人 类 辅 助 生 殖 技 术 机 构 ,坚持 成 熟 一 个 审 批 一 个 .强化人 类 辅 助 生 殖 技 术 日 常 监 管 ,严禁 商 业 化 和 产 业 化 .严厉打 击 代 孕 、非法采 供 精 、非法 采 供 卵 、滥用 性 别 鉴 定 技 术 等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维护 全 省 人 类 辅 助 生 殖 技 术 的 规 范 执 业 和 有 序 发 展 . 建 立 退 出 机 制 ,对违 法 违 规 实 施 人 类 辅 助 生 殖 技 术 的 机 构 严 肃 处 理 .加强人 类 辅 助 生 殖 技 术 规 范 管 理 和 质 量 控 制 ,严格 掌 握 适 应 症 和 禁 忌 症 ,控制 多 胎 妊 娠 ,降低 并 发 症 ,推进 技 术 水 平 不 断 提 升 .


(三)发 展 托 育 服 务 体 系


9.建立 健 全 支 持 政 策 .将婴幼儿 照 护 服 务 纳 入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规 划 ,研究 完 善 土 地 、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 持 政 策 , 引 导 社 会 力 量 参 与 .以市级 行 政 区 为 单 位 制 定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建立 工 作 机 制 ,推进 托 育 服 务 健 康 发 展 .加大专 业 人 才 培 养 力 度 ,支持 省 内 有 条 件 的 高 等 院 校 和 职 业 院 校 开 设 婴 幼 儿 照 护 服 务 相 关 专 业 ,扩大 招 生 规 模 .开展婴 幼 儿 照 护 服 务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推进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技 能 资 格 、等级 认 定 ,加强 岗 前 和 岗 位 培 训 .鼓励各 地 通 过 发 放 运 营 补 贴 、托育 费 用 补 助 等 措 施 ,支持 托 育 机 构 发 展 .鼓励银 行 机 构 按 照 市 场 化 原 则 为 托 育 服 务 提 供 合 理 金 融 支 持 .支持保险 机 构 开 发 托 育 相 关 保 险 产 品 .优化营 商 环 境 ,实现 托 育 机 构 登 记 和 备 案 的 便 利化 、快捷化


10.大力发展 普 惠 托 育 服 务 .积极参 与 国 家 普 惠 托 育 服 务 专 项 行 动 ,加大 对 普 惠 托 育 机 构 的 财 政 支 持 力 度 ,通过 公 办 民 营 、民办公 助 等 形 式 ,采取 购 买 服 务 、给予 建 设 补 贴 和 运 营 补 贴 、提供场 地 、减免 租 金 等 手 段 ,鼓励 国 有 企 业 和 社 会 力 量 等 积 极 参 与 各 级 政 府 推 动 的 普 惠 托 育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逐步 形 成 多 层 次 、多样化 的 普 惠 托 育 服 务 网 络 .新建或 改 扩 建 一 批 公 办 托 育 服 务 机 构 ,争取 “十四 五 ”期末 每 个 市 建 成 1个 兼 有 指 导 功 能 和 示 范 性 质 的 托 育 综 合 服 务 中 心 ,每个 县 (市、区)至 少 有 1 所 承 担 指 导 功 能 的 公 办 托 育 机 构 ,执行 普 惠 化 收 费 标 准 .


11.积极促进 多 元 发 展 .将托育 服 务 纳 入 城 乡 社 区 公 共 服 务 范 围 ,大力 推 进 城 市 新 建 住 宅 小 区 配 套 完 善 托 育 服 务 设 施 .充分利用 农 村 公 共 服 务 设 施 和 闲 置 场 所 ,支持 开 办 非 营 利 性 托 育 服 务 机 构 .支持有 条 件 的 用 人 单 位 、大型 园 区 为 员 工 提 供 托 育 服 务 .推进医 育 结 合 ,鼓励 有 条 件 的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发 展 托 育 服 务 .引导家 庭 托 育 点 规 范 发 展 .支持隔 代 照 料 、家庭互 助 等 照 护 模 式 .支持家政 企 业 扩 大 育 儿 服 务 范 围 . 发 展 智 慧 托 育 等 新 业 态 ,打造 山 西 特 色 品 牌 .机场、车站、商 场 、医院、景区等 公 共 场 所 按 要 求 配 置 母 婴 室 .


12.推动幼儿 园 开 设 托 班 .鼓励和 支 持 有 条 件 的 幼 儿 园 利 用 现 有 资 源 开 设 托 班 ,新建 幼 儿 园 按 有 关 标 准 设 置 适 当 比例 的 幼 儿 托 班 .积极探索 通 过 改 建 、扩建幼 儿 园 ,增加 托 班 资 源 供 给 .完善幼儿 园 开 设 托 班 支 持 政 策 .


13.加强综合 监 管 .按照属地 管 理 和 分 工 负 责 的 原 则 ,各级 政 府 对 属 地 婴 幼 儿 照 护 服 务 的 规 范 发 展 和 安 全 监 管 负 主 要 责 任 ,制定 婴 幼 儿 照 护 服 务 的 规 范 细 则 和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各相 关 部 门 按 照 各 自 职 责 负 监 管 责 任 .各类托育 机 构 开 展 婴 幼 儿 照 护 服 务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及 地 方 相 关 标 准 和 规 范 ,对婴 幼 儿 的 安 全 和 健 康 负 主 体 责 任 .建立健 全 托 育 机 构 登 记 备 案 、信息 公 示 、质量评 估 、业务 指 导 、督促 检 查 、考核 奖 惩 、安全 保 障 和 责 任 追 究 等 制 度 ,建立 机 构 关 停 等 特 殊 情 况 应 急 处 置 机 制 . 公 办 托 育 机 构 收 费 标 准 由 各 市 政 府 依 据 定 价 权 限 制 定 ,加强 对 普 惠 托 育 机 构 收 费 的 监 管 .


(四)降 低 生 育 、养育、教育成 本


14.完善生育 休 假 制 度 .严格落实 产 假 、护理假 、育儿假 、 哺 乳 假 等 制 度 .符合政 策 规 定 生 育 子 女 的 ,女方 在 享 受 国 家 及 本 省 规 定 产 假 的 基 础 上 ,奖励 延 长 产 假 60 日 ,男方 享 受 护 理 假 15日 .推动实行 父 母 育 儿 假 制 度 ,符合 政 策 规 定 生 育 且子 女 不 满3周 岁 的 ,夫妻 双 方 所 在 单 位 分 别 给 予 每 年 不 少 于15日 的 育 儿 假 ,并可 以 分 别 每 月 发 放 不 低 于 200元的 婴 幼 儿 保 教 费 .对怀孕7个 月 以 上 、哺乳未 满 1 周 岁 婴 儿 的 女 性 ,用 人 单 位 不 得 延 长 劳 动 时 间 或 者 安 排 夜 班 劳 动 .研究健 全 育 儿假 、护理假 等 假 期 用 工 成 本 分 担 机 制 .


15.完善生育 保 险 制 度 .进一步 做 好 生 育 保 险 对 参 保 女 职 工 生 育 医 疗 费 用 、生育津 贴 待 遇 等 的 保 障 ,做好 城 乡 居 民 医 保 参 保 人 生 育 医 疗 费 用 保 障 ,减轻 生 育 医 疗 费 用 负 担 .


16.加大税收 政 策 支 持 力 度 .严格执 行 国 家 关 于 托 育 服务 业 和 家 庭 托 育 费 用 支 出 等 支 持 人 口 长 期 均 衡 发 展 的 各 项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落实好将 3 岁 以 下 婴 幼 儿 照 护 费 用 纳 入 个 人 所 得 税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相 关 政 策 .加强税 收 宣 传 辅 导 ,简化 办 税 流 程 ,确保 支 持 人 口 长 期 均 衡 发 展 的 各 类 税 收 优 惠 应 享 尽 享 


17.建立住房 倾 斜 保 障 政 策 .县级以 上 政 府 制 定 出 台 并 落 实 住 房 保 障 政 策 ,以及 根 据 养 育 未 成 年 子 女 负 担 情 况 实 施 差 异 化 租 赁 和 购 买 房 屋 的 优 惠 政 策 .各级政府 在 配 租 公 租 房 时 ,对符 合 当 地 住 房 保 障 条 件 且 有 未 成 年 子 女 的 家 庭 ,应根 据 未 成 年 子 女 数 量 在 户 型 选 择 等 方 面 给 予 适 当 照 顾 .对生育 二 孩 和 三 孩 家 庭 ,公积 金 贷 款 额 度 可 在 本 人 可 贷 额 度 基 础 上 给 予 一 定 幅 度 的 上 浮 .


18.推进教育 公 平 与 优 质 教 育 资 源 供 给 .出台并 落 实 降 低 教 育 成 本 的 配 套 政 策 ,推进 基 础 教 育 公 平 均 等 可 及 .深化 义 务 教 育 办 学 模 式 改 革 ,推进 “互联网 + 教 育 ”,持 续 扩 大 优 质 教 育 资 源 .加快学前 教 育 普 及 普 惠 、安全优 质 发 展 ,大力 发 展 普 惠 性 幼 儿 园 ,推进 城 镇 小 区 配 套 幼 儿 园 建 设 ,适当 延 长 在 园 时 长 或 提 供 托 管 服 务 .推进义务 教 育 优 质 均 衡 发 展 和 城 乡 一 体 化 ,落实 校 长 教 师 交 流 轮 岗 制 度 ,有效 解 决 “择校 热 ”难题进 一 步 保 障 外 来 务 工 人 员 子 女 接 受 义 务 教 育 的 平 等 权 利 .


19.全面做好 “双减 ”工作 .健全中 小 学 生 课 后 服 务 工 作制 度 ,依托 学 校 教 育 资 源 ,以公 益 普 惠 为 原 则 ,全面 开 展 课 后 文 体 活 动 、社会实 践 项 目 和 托 管 服 务 ,推动 放 学 时 间 与 父 母 下 班 时 间 衔 接 .加强校 外 培 训 机 构 监 管 力 度 ,规范 学 科 类 校 外 培 训 机 构 ,严肃 查 处 违 规 校 外 培 训 机 构 和 违 规 培 训 行 为 ,切实 减 轻 家 庭 教 育 负 担 .


20.保障女性 就 业 合 法 权 益 .严格落实 «山 西 省 女 职 工 劳 动 保 护 条 例 »«山 西 省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妇 女 权 益 保 障 法 › 办 法 »等 ,制定 和 完 善 保 障 妇 女 合 法 权 益 的 配 套 措 施 .定期开 展 女 职 工 生 育 权 益 保 障 专 项 督 查 ,督促 用 人 单 位 落 实 相 关 休 假 制 度 ,不得 因 女 职 工 怀 孕 、生育、哺乳而 降 低 其 工 资 、予以辞 退 、与其解 除 劳 动 或 者 聘 用 合 同 .完善促 进 妇 女 就 业 的 制 度 机 制 ,加强 对 女 性 劳 动 者 特 别 是 生 育 再 就 业 女 性 相 关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规范机 关 、企事 业 等 用 人 单 位 招 录 、招聘 行 为 ,落实 性 别 歧 视 约 谈 、执法 监 督 机 制 ,创造 性 别 平 等 的 就 业 市 场 环 境 ,保障 妇 女 平 等 就 业 .积极创建 家 庭 友 好 型 工 作 场 所 ,把生 育 友 好 作 为 用 人 单 位 承 担 社 会 责 任 的 重 要 方 面 ,鼓励 用 人 单 位 制 定 有 利 于 职 工 平 衡 工 作 和 家 庭 关 系 的 措 施 ,依法 协 商 确 定 有 利 于 照 顾 婴 幼 儿 的 灵 活 休 假 和 弹 性 工 作 方 式 .


(五)做 好 政 策 调 整 衔 接 工 作


21.维护计划 生 育 家 庭 合 法 权 益 .对全面 两 孩 政 策 调 整前 的 独 生 子 女 家 庭 和 农 村 计 划 生 育 双 女 家 庭 ,继续 实 行 现 行 各 项 奖 励 扶 助 制 度 和 优 惠 政 策 ,落实 独 生 子 女 父 母 照 料 假 制 度 .全面落实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保障 计 划 生 育 家 庭 的 合 法 权 益 .


22.做好计划 生 育 特 殊 家 庭 帮 扶 工 作 .建立健 全 帮 扶 保 障 制 度 ,根据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水 平 ,对扶 助 标 准 进 行 动 态 调 整 . 对 符 合 条 件 的 计 划 生 育 特 殊 家 庭 成 员 ,落实 基 本 养 老 、基本医 疗 保 障 相 关 政 策 ;县级 民 政 部 门 优 先 安 排 入 住 公 办 养 老 机 构 , 提 供 无 偿 或 低 收 费 托 养 服 务 ;对住 房 困 难 的 ,县级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门 优 先 纳 入 住 房 保 障 .完善计划 生 育 特 殊 家 庭 医 疗 护 工 保 险 制 度 ,提高 保 障 水 平 .有条件 的 地 方 对 计 划 生 育 特 殊 家 庭 成 员 中 的 生 活 长 期 不 能 自 理 、经济 困 难 的 老 年 人 发 放 护 理 补 贴 .支持省计 生 协 会 牵 头 建 立 生 育 关 怀 基 金 ,鼓励 各 地 探 索 建 立 公 益 金 或 基 金 ,重点 用 于 帮 扶 计 划 生 育 特 殊 家 庭 .


23.做细做实 扶 助 关 怀 工 作 .建立健全 政 府 主 导 、社会组 织 参 与 的 扶 助 关 怀 工 作 机 制 .建立和完 善 老 年 人 委 托 代 理 与 监 护 服 务 制 度 ,鼓励 和 支 持 具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社会组 织 和 机 构 接 受 计 划 生 育 特 殊 家 庭 委 托 ,提供 生 活 照 料 、精神 慰 藉 、委托 代 理 、监护等 服 务 .深入开 展 “暖心 行 动 ”.建 立 定 期 巡 访 制 度 ,实现 计 划 生 育 特 殊 家 庭 “双岗”联系 人 、家庭 医 生 签 约 、优 先 便 利 医 疗 服 务 “三个全 覆 盖 ”.


三 、保障措 施


(一)加 强 组 织 领 导 .各级党 委 和 政 府 要 提 高 政 治 站 位 , 把 优 化 生 育 政 策 、促进 人 口 长 期 均 衡 发 展 摆 到 全 方 位 推 动 高 质 量 发 展 工 作 大 局 中 谋 划 部 署 ,坚持 一 把 手 亲 自 抓 、负总 责 . 坚 持 和 完 善 目 标 管 理 责 任 制 ,完善 考 核 体 系 和 运 行 机 制 ,组织 各 方 面 力 量 抓 好 落 实 ,确保 责 任 到 位 、措施到 位 、投入到 位 、落 实 到 位 .


(二)形 成 推 进 合 力 .调整充 实 市 县 两 级 人 口 和 生 育 政 策 保 障 领 导 小 组 ,明确 职 责 任 务 ,健全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研究 解 决 重 点 、难点 问 题 ,形成 党 政 主 导 、部门 联 动 、社会 参 与 的 齐 抓 共 管 、综合 治 理 、统筹 解 决 人 口 问 题 的 格 局 .党委和 政 府 及 各 相 关 部 门 要 加 大 配 套 支 持 措 施 保 障 力 度 ,做到 政 策 措 施 相 互 对 接 、资源 信 息 共 享 互 动 ,共同 推 进 积 极 生 育 支 持 措 施 落 实 .


(三)动 员 社 会 力 量 .充分发挥 工 会 、共青团 、妇联等 群 团 组 织 在 促 进 人 口 发 展 、家庭 建 设 、生育 支 持 等 方 面 的 重 要 作 用 .积极发挥 计 划 生 育 协 会 和 人 口 学 会 作 用 ,加强 基 层 能 力 建 设 ,做好 宣 传 教 育 、生殖健 康 咨 询 服 务 、优生优 育 指 导 、计划 生 育 家 庭 帮 扶 、权益维 护 、家庭健 康 促 进 等 工 作 .鼓励社 会 组 织 开 展 健 康 知 识 普 及 、婴幼儿 照 护 服 务 等 公 益 活 动 .


(四)深 化 战 略 研 究 .培育、发展人口 研 究 智 库 ,加强 我 省 人 口 中 长 期 发 展 战 略 和 区 域 人 口 发 展 规 划 研 究 ,跟踪 监 测 生 育 形 势 和 人 口 变 化 趋 势 ,深化 人 口 与 经 济 社 会 等 重 大 问 题 研究 ,完善 人 口 空 间 布 局 ,优化 人 力 资 源 配 置 .


(五)加 强 宣 传 引 导 .充分发 挥 主 流 媒 体 和 新 媒 体 作 用 , 加 大 政 策 宣 传 解 读 力 度 ,把各 地 各 部 门 和 社 会 各 界 思 想 行 动 统 一 到 党 中 央 重 大 决 策 部 署 上 来 ,让三 孩 生 育 政 策 及 各 项 配 套 支 持 措 施 家 喻 户 晓 、深入 人 心 ,及时 回 应 社 会 关 切 ,营造 全 社 会 积 极 支 持 、共同 参 与 的 良 好 氛 围 .大力弘 扬 中 华 民 族 传 统 美 德 ,尊重 生 育 的 社 会 价 值 ,提倡 适 龄 婚 育 、优生优 育 ,鼓励 夫 妻 共 担 育 儿 责 任 ,破除 高 价 彩 礼 等 陈 规 陋 习 ,构建 新 型 婚 育 文 化


(六)强 化 工 作 落 实 .各市各有 关 部 门 要 按 照 本 实 施 方 案 要 求 ,明确 具 体 配 套 政 策 措 施 ,狠抓 任 务 落 实 .各市党 委 和 政 府 每 年 年 底 前 向 省 委 、省政府 报 告 本 地 人 口 工 作 情 况 .